工作最基本的目的就是換取報酬,
當中也有人是以學經驗為主。不過這
說法老一輩的人很少聽過吧。主要還
是以換取報酬為最重要。但現在台灣
雖然有很好的生產品質但是根本沒一
起帶動勞動者的工作環境(待遇),反
而資方運用前幾年發生的金融海嘯引
起的失業潮,對勞方更是變本加厲"如
果不做就走人,後面還排著一堆人(
新鮮的肝)"。一個"責任制"就是能不
支付加班費的藉口,但實際上勞基法
裡有責任制的存在嗎?只有工時上限
。
超時未給付加班費可以向勞保局檢舉,
裁罰對資方不算很重(至少會撤銷牌照而
且去檢舉八成工作可以丟了!!) 。過勞死
的認定一般也是要去署立的醫院,說真
的署醫的效率和水準就是令人堪憂啊。
總之保重~社會的棟樑們。
藝術這門工作在台灣,只能說比路邊發傳
單打工的好一點(沒有汙辱那些打工者的意
思),創作本來就是無形的智慧,但是台灣
的生態好像變成銷價競爭。
創作是等於是文化上重要的一種財產,更
是無法輕易取代,政府為什麼從不想過要
重視這個區塊的發展,一再投入"代工"用時
間和勞力、更低的價錢去換取隨時可能被替
代的價值。
以後物質社會發展到很高階時,人們重視
什麼?還是錢嗎?電影、動畫、漫畫等其
他創作在歐美日都是鞏固國際地位,難道
現今的台灣社會不需要加強在國際的注目
?
很久沒打這類正經文了XD,如果有人看到
覺得不錯可以轉載,最好給政府當局了解
當今發展方向的調整。
秀典